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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偷开走工商局暂扣车辆 法院判刑19个月

社会新闻 河南商报 2015-07-21 11:21:58
[摘要]去年6月,汤某私自开走属于自己但被工商局暂扣的车辆。日前,汤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为躲避处罚,用备用钥匙开走自己被行政执法机关暂扣的车,算不算盗窃?去年6月,汤某趁新密市工商局保安不备,从该局院内私自开走属于自己但被工商局暂扣的车辆。日前,汤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车被工商局暂扣

他用备用钥匙偷偷开走

现年25岁的被告人汤某系周口市淮阳县人,男,无业。去年6月14日16时许,在新密市西大街腾龙水暖市场,汤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推销假冒的“金牛”牌PPR塑料管件,被群众举报,新密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

因汤某涉嫌无照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将其车及货物暂扣在工商局院内,并向汤某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为了逃避处罚,汤某当天让其亲戚把该车的备用钥匙送了过来。当天22时许,汤某来到新密市工商局院内,趁保安不备,用备用钥匙将车开到自己在新郑市的住处,后将车上的PPR塑料管件退给新郑龙湖建材城的商户。

新密市工商局发现车不见后迅速报警。去年7月6日,汤某被新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案发后,经鉴定,该面包车价值37620元。

编辑: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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