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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今年小区自备锅炉采暖不得上涨 按去年标准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芃 2015-11-06 17:49:51
[摘要]据了解,针对近期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经11月3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自备锅炉采暖的居民小区不用再纠结采暖费用上涨的问题了。11月6日,华商记者从宝鸡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冬宝鸡市居民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天然气价格仍按原标准结算,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也继续按2014年采暖季供热价格执行,不得上涨。物业或供热单位按上调后的供热价格多收的费用,需及时退还缴费用户。

  随着天气转冷,供暖一度成为宝鸡市民关注的热点。据了解,针对近期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经11月3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天然气气源、管输、销售三个环节各补一块的惠民政策,今年居民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天然气价格仍按去年标准1.98元/立方米结算,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由物业重新核定,并向业主公布,与业主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确保今年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物价部门要求,燃气企业对已经采购的供气按现行价格予以清退或抵扣差价,物业已收取的供暖费用多收部分也应及时退还居民用户。据了解,目前宝鸡全市尚有自备锅炉供热小区20余家。

  华商记者 张芃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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