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西安市市政集中供热正式开始 暖气不热打这些电话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莉 2015-11-15 07:40:30
[摘要]根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要求,采暖期内各集中供热企业要确保集中供热用户室内温度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

家里暖气不热 市政供暖用户可打这些电话

  华商报讯(记者张莉)11月15日零时起,西安市市政集中供热正式开始。为确保用户温暖过冬,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公布了今冬采暖期集中供热的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受理市民咨询、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要求,采暖期内各集中供热企业要确保集中供热用户室内温度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接到对供热设施故障的投诉,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热力主管道发生事故,自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进入抢修现场,并在停热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热交换站管理单位和用户,并向供热监管中心书面报告。

  同时,西安市市政部门提醒,因室温不达标产生争议时,用户应先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协商处理,如果产生纠纷,可与所在区域热力企业联系,寻求解决。用户、物业公司、热力企业三方对室温是否达标存在争议的,用户可向供热监管中心提出测温申请,监管中心将按序实地测量,出具室温测量结果,根据测量结果判定问题原因,划分责任,责令相关方改正。

  此外,为加快投诉处理进程,对供热质量问题的投诉,用户应首先向所在小区物业反映,其次向所在区域供热企业反映。如供热企业怠于解决或用户对供热企业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根据所在区域进行投诉:城六区用户,可拨打监管中心 投 诉 电 话 88616941、13892818416;非城六区用户,可直接向所在区县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编辑:曹静

相关热词搜索: 用户可 市政部门 供暖 市政公用局 采暖期

上一篇:业委自治与物业交接不畅 西玛金泰小区供暖成问题 下一篇:今明西安均为阴天 暖气“保驾护航”网友晒幸福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