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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年疑网络相约自杀 警方在出租屋内找到遗体

社会新闻 大河报 2015-12-28 09:08:34
[摘要]12月26日,读者邢先生反映称,来自浙江台州的好友袁先生家17岁的儿子小豪于本月16日失踪。”25日晚,在郑州高皇寨的一间出租屋内,郑州警方发现了小豪和另两 名河南籍人员的遗体……

  

  出租屋内,找到炭盆、安眠药和三人遗体

  不幸的是,当25日房门打开时,屋内三人早已没了气息。当时房门紧闭,房内有烧尽的炭盆和安眠药。除小豪外,另两人分别为1993年出生的周口籍男子张某某和1975年出生的三门峡籍女子刘某某。两人生前都曾与小豪电话联系过。

  据悉,出租屋是张某某于16日出面租下的。刘某某是于17日下午5时许,由外地赶往郑州后,与张某某和小豪会合的。而网吧那名杨姓女子,知情人估计也是来自上述那个QQ群。

  据知情人透露,张某某早年父母离异,父亲再娶,母亲再嫁,由亲属抚养;刘某某给父母、丈夫和年仅8岁的女儿分别留下3份遗书,自杀的原因是“自己投资失败和身患绝症”;17岁少年小豪在遗书中称自己“心里的阴暗面无法战胜”……

  昨日中午,大河报记者致电辖区派出所,一位民警表示确有其事,但警方不便对外透露案件的细节。

  各方之言

  对“轻生QQ群”,律师这么说:

  其存在有严重危害,平台管理者要采取措施

  记者找到小豪亲友提供的一个轻生群,发现该群规格为2000人的超级大群。群公告赫然写着:“抑郁的、绝望的、痛苦的、不想活的、可以在此交流……”

  在群里,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们纷纷讲述遭遇,交流各种自杀的方法。而试图自杀的主要原因为:债务压力、情感纠纷、家庭不睦和工作不顺。

  “网络平台本身是合法存在的,但绝不意味着公民能够利用网络平台的便利,来做唆使他人自杀或助力他人自杀的违法之事!”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 任闫斌表示,若QQ群的建立以“帮人自杀”为目的,而不是开解轻生者,那么其存在势必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恶意。

  闫斌表示,网友发现网络上有“轻生群”后,应向平台管理部门举报,平台管理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若不作为,放任‘轻生群’继续存在,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部门要负起法律责任。”

  “另外,几人相约自杀,未逞之人可能会面临故意杀人之责。”闫斌称。

  家有抑郁症孩子,他们这么做: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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