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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课投诉多 学生:不是作业机器 家长:前途更重要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2-22 06:40:29
[摘要]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上“政民互动”版块也被补课投诉“刷屏”,从2月1日至2月21日,涉及学校寒假补课的留言有100余条。不少学生在热线中称,他们也明白学习的重要性,但大量的寒假作业完成后还要继续补课,真的“无法忍受”。

  相关规定

  除高三外,其他年级不允许补课

  对于学校补课行为,教育部曾多次下发文件明文约束,尤其是有偿补课行为,更是明令禁止。

  2008年,教育部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文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2014年,教育部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教师若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对于这一问题,2015年8月6日,西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2015年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除高中毕业班级外,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凡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申请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补课应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

  暑假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寒假不得超过7天。补课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凡安排补课的普通高中,要通过学校网站或校内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告毕业班级补课方案、内容、时间和报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也就是说,除了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允许补课。”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即使是初三年级,按规定学校也不允许在假期补课,高三毕业班虽允许适当补课,但前提是不能收费,“如果有收补课费的情况,家长可立即向教育部门投诉举报。”

  学校违规补课 可向教育部门投诉

  近日,华商报记者从省教育厅和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除高三年级外,如学校有违规补课行为,可拨打教育部门电话投诉。西安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由于此类投诉是属地管理,投诉人应向辖区教育局投诉,如辖区教育局未对投诉及时回复,或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西安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投诉(投诉电话如下)。同时,市民也可向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投诉,华商报记者将及时采访或向教育部门发函咨询。

  陕西省教育厅:029-88668959

  西安市教育局:029-86525726

  新城区教育局:029-87421574

  碑林区教育局:029-87519801

  莲湖区教育局:029-87622861

  未央区教育局:029-86291160

  雁塔区教育局:029-85382715

  灞桥区教育局:029-83519659

  阎良区教育局:029-86866060

  临潼区教育局:029-83828911

  长安区教育局:029-85284556

  蓝田县教育局:029-82726909

  周至县教育局:029-87111075

  户县教育局:029-84819814、84813323

  高陵区教育局:029-86918881

  咸阳市教育局:029-33328102

  宝鸡市教育局:0917-3260319

  铜川市教育局:0919-3192363

  渭南市教育局:0913-2933783

  延安市教育局:0911-2115718

  榆林市教育局:0912-3893482

  汉中市教育局:0916-2626670

  安康市教育局:0915-3212794

  商洛市教育局:0914-2313678

  韩城市教育局:0913-5211260

  杨凌区教育局:029-87012115 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杨平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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