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陕西省物价局定于2016年4月7日在兴平市召开兴平至户县渭河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定价方案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的听证方案要点为,7座~19座客车收费标准为5元 /车次,20座~39座客车收费标准为10元/车次,40座及以上客车收费标准为15元/车次。2T及以下货车收费标准为5元/车次,2T~5T(含 5T)货车收费标准为10元/车次,5T~10T(含10T)货车收费标准15元/车次,10T~15T(含15T)20英尺集装箱货车收费标准为25元 /车次,超过15T及40英尺集装箱货车收费标准为40元/车次。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货车,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6〕128号)执行计重收费,兴户渭河大桥载货类车辆计重费率按1.25元/吨·车次计。货车含三轮汽车。收费年限30年。
届时,包括消费者、经营者等在内的听证会参加人将就方案发表意见。华商记者 毛蜜娜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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