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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女子因同名同姓被错扣欠款 调解时未核实身份

安康新闻 华商报 2016-05-28 07:44:52
[摘要]虽同名同姓,但出生年月和家庭成员不同,那个郭昌霞欠账3年未还,这个郭昌霞却被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法院扣划了11.5万元,认为法院执行错误的这个郭昌霞提出异议申请(华商报5月26日A12版报道)。

  华商报安康讯(记者王培民)虽同名同姓,但出生年月和家庭成员不同,那个郭昌霞欠账3年未还,这个郭昌霞却被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法院扣划了11.5万元,认为法院执行错误的这个郭昌霞提出异议申请(华商报5月26日A12版报道)。昨日上午,旬阳县郭昌霞和丈夫邓先生按照法院发来的执行听证通知书的要求,赶到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法院参加了执行听证会。

  当年法官并未核实欠账的郭昌霞身份

  昨日上午9时,保定市清苑区法院在该院第四审判庭就郭昌霞对法院执行的异议申请进行听证,申请执行人方(债权人)与郭昌霞夫妇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

  2013年,保定市清苑区法院对一起因钢模板租赁引发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由于欠账一方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4月,保定市清苑区法院做出执行裁定,欠账的郭昌霞及其丈夫隆某、儿子郭某均为被执行人,扣划郭昌霞银行存款11.5万元。

  听证会上,郭昌霞夫妇出示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欠账的那个郭昌霞。

  据郭昌霞夫妇和旁听听证会的央视记者小王介绍,主持2013年那场调解的清苑区法院一名女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在听证会上指认,这个郭昌霞就是当年参与调解的那个郭昌霞。当郭昌霞的丈夫问这位指证的女法官,当年调解时,是否查验郭昌霞身份,这位女法官说,当年调解时郭昌霞的丈夫隆某未到场,只有郭昌霞和儿子郭某到场,郭昌霞没有带身份证,调解书上的信息是她本人填写的,但其子郭某有身份证,由于考虑路途遥远,就没有要求郭昌霞本人再回陕西取身份证,就进行了调解。

  留下签名和指纹以便与调解书上做比对

  郭昌霞质疑11.5万元被法院扣划一事经华商报独家报道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河北省高院和保定市中院也高度重视。由于当年参与调解的郭某给法院留有身份证复印件,郭昌霞夫妇根据法院提供的郭某身份信息,在旬阳县关口镇某村查到了一个与郭某姓名、身份证号码完全相同的一个人。该村的户籍登记显示,户主是郭某的爷爷,同册还有郭某的奶奶武某,还有一个名叫郭昌英的,系郭某爷爷的长女。

  郭昌霞告诉华商报记者,她的娘家也是这个村的,虽然不是同一村民小组,但彼此知根知底,村里人都知道,这个郭某是随母姓的,户籍登记也显示,郭某不是她的儿子,法院一查啥都知道了。

  “我丈夫姓邓,儿女都姓邓,我把这些情况也在听证会上反映了,希望法院去调查。”郭昌霞说。

  昨日的听证持续了有一个半小时,当场也未作出任何结论,郭昌霞根据听证会要求,把自己的签名和指纹留给法院,以便与当年那个在调解书上签字画押的郭昌霞比对,随后法院让郭昌霞回家等待消息。

  律师:法院对本案的调解和执行问题不少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建军认为,当年法院调解时法官没有核实那个郭昌霞身份就进行调解,是典型的违法调解。同样,用一份涉嫌违法制作的调解书又做出执行裁定,法院又怎么能认定这个郭昌霞就是欠账的郭昌霞,这一系列的疑问解释不了,又怎能扣划走人家的钱。

  对于当年的调解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在法庭上同时指认郭昌霞就是参与调解的郭昌霞一问题,邓建军说,这个指证应当负法律责任的,也不排除做伪证的可能。

  “如果这个郭昌霞就是欠账的那个郭昌霞,那么法院当年的调解就有问题,调解书上显示那个郭昌霞的丈夫是隆某,儿子郭某,显然3名被执行人中的2人弄错了,因为这个郭昌霞的丈夫是邓某,儿子是邓某某;如果那个当年参与调解的郭昌霞身份是对的,那么现在这个被扣划了11.5万的郭昌霞就是冤枉的,因为她与那个郭昌霞同名同姓,但出生年月和家庭成员不同。”邓建军分析说,“不管怎么看,这个案件的调解和执行问题不少。”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保定市清苑区法院,但一直未果。

编辑: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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