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是榆林人,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平时都搞盗窃为生。去年12月15日凌晨1时许,牛某进入新城区东五路百富烤鸭店二楼大厅,由于店内有员工走动,牛某在一包间内躲了一个多小时。2时40分,牛某见该店店员均已熟睡便出来行窃,将该店吧台内一部白色苹果ipad平板电脑(鉴定价值1600元)和一条芙蓉王香烟(鉴定价值240元)盗走后将赃物变卖消费。
今年1月1日,牛某又在某网吧内偷走朱某的银行卡,并根据身份证猜出密码,将卡上的3300元的取走。1月8日,牛某被新城警方抓获。近日,新城检察院对牛某提起公诉。
华商记者 张成龙 实习生 来梦晓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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