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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180余农民河北讨薪被判2至4年续:判决撤销

安康新闻 长江日报 2016-06-30 06:46:35
[摘要]180余名岚皋籍农民赴河北青龙县多次讨薪遇阻,4名农民工维权被当地警方逮捕,一审时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2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已于6月6日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华商报安康讯(记者 王斌)此前,180余名岚皋籍农民赴河北青龙县多次讨薪遇阻,陈守延、覃佐银、高旭、张中宝4名农民工维权被当地警方逮捕。今年1月25日,河北省青龙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守延等4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2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已于6月6日作出终审裁定,认定原判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昨日,被告人张中宝的辩护人、岚皋县赴河北青龙县法律援助律师陶安平称,“秦皇岛市中院刑事裁定书送到了张中宝等人手中。”陶安平说,目前情况还不好说,一审判决中非法证据较多。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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