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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买房付付完首付 售楼人员却改口说算错了要加钱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2016-10-22 19:35:13
[摘要]2016年8月,从老家来西安打拼多年的陈女士相中了位于公园南路名为金业·缇香山的房子,多次看房并与售楼人员砍价后,双方在房价上达成一致。

  “从8月底至今,我和售楼人员关于是否要补交8000元一直在扯皮。”21日,买房遇到糟心事儿的市民陈女士情绪几度失控。

  2016年8月,从老家来西安打拼多年的陈女士终于攒够“房钱”,经多轮筛选,她相中了位于公园南路名为金业·缇香山的房子,多次看房并与售楼人员砍价后,双方在房价上达成一致。

  “我购买的是一套79.54平方米小居室,销售人员开始称房屋总价为520255元,我多次砍价,加上当时的优惠活动,最终确定成交价为464273元。”陈女士说。8月23日,陈女士前往售楼中心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了3万元定金,到8月31日,陈女士共缴纳114988元,将要买房屋的首付款全部支付完。

  但当她拿着合同确认单前往售楼中心的财务签字时,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财务人员先签了字,很快又划掉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跑出去。”陈女士说,“她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就告知我说,销售人员把账算错了,我的总房款还得再加8000元,就是472273元。”从那天开始至今,陈女士为无缘无故多出来的8000元多次与该楼盘的销售人员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

  “没有人告诉我到底是哪个环节算错了,我得补交8000元。而且我多次找他们的工作人员、销售经理,没人出面解决问题。”陈女士说。

  由于认购书已被销售商收回,21日,陈女士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8月23日签订的认购书照片,记者看到上面清楚的写着房屋成交价464273元。

  21日,该楼盘销售经理称:“确实是工作人员算错了,给陈女士的价与在房管局的房屋报备价格不符,目前我们也正在找房管局进行沟通。”对于记者所问,从事发至今已过2个月时间,与房管局的沟通进行到哪一步时,对方未作正面回答。随后,对方称:“已经告知过陈女士,下周三之前肯定将此事解决。”

  对此回答,陈女士并不满意,“我已经被他们搪塞过多次了,谁知道周三会怎样!”

  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隋霄霄律师认为,陈女士与销售商就房屋价格不仅达成口头协议,还签订了房屋认购书。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价格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销售商不能擅自更改房屋价格。“如果出现房屋价格计算错误,而且是由于销售商自己疏忽所致,那不应由消费者买单。”隋霄霄说。

  华商记者 付启梦 实习生 王嘉欣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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