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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新乐城入住3年仍无手续 要求退款开发商称没钱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6-10-27 07:18:25
[摘要]买房首付12万余元、装修花费7万多… …入住3年后,开发商要求业主全款购房并补缴剩余款。

  买房首付12万余元、装修花费7万多……入住3年后,开发商要求业主全款购房并补缴剩余款。对此,业主吕先生提请仲裁,仲裁裁决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以及相关损失。但开发商方面表示,公司没钱。

  合同是按揭买房

  业主付了首付后 开发商要求付全部尾款

  2010年,西安市民吕先生在位于大寨路的新乐城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为407551元。当时,吕先生与开发商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定先付127551元首付。双方签订的合同显示,剩余28万元买受人收到出卖人书面或电话通知7日内办理银行按揭。但直到2012年交房时,吕先生一直未接到办理按揭的通知。

  2012年8月,开发商通知吕先生收房。收房前,双方又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显示,由于各种原因,新乐城项目的手续正在办理中,因此仍不具备按揭办理的条件。另外,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和手续延期办理,开发商赔偿业主吕先生6170元,自动转为购房款。对于按揭付款的业主,可以先行予以交房。

  吕先生收房后便开始装修,随后入住,办理按揭的事情也就拖了下来。2016年1月,开发商突然通知吕先生补交剩余购房款,这时吕先生才意识到房子的相关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所以他根本没法办理按揭。1月23日,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知称,新乐城房屋产权手续仍在办理中,开发商希望业主能全部交清所欠尾款。从通知的其他内容上看,因为清缴尾款问题,业主曾与开发商发生冲突。

  业主提起仲裁

  仲裁书:开发商退还购房款 支付利息

  吕先生无法一次性支付剩余购房款,便拒绝了开发商的要求,有人竟将他房子的水表拆了。为此,吕先生和朋友还与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发生了冲突,派出所还进行了治安调解。从那以后,吕先生便从房子搬了出去。今年9月,吕先生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装修费以及其他损失。

  仲裁认为,新乐城项目五证全无,因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对于申请人要求退还127551元购房款予以支持;由于房子装修后,申请人已居住3年多,因此申请退还的装修费用应按60%计算,金额为35522元;另外,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银行贷款利息45419.55元。本案仲裁费12247元,由申请人承担3552元,被申请人承担8695元。

  今年9月底,吕先生拿到裁决书后便找开发商要钱,对方称没有钱。开发商一工作人员提出,找人买下吕先生的房子,但由于吕先生无法接受对方的出价,没有达成一致。

  10月2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与吕先生一起来到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一工作人员称,吕先生的问题她已经转告老板,但老板称现在公司没有钱,业主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实习生 马倩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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