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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一小区33层窗户坠下路人受伤 业主:开发商曾卸过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强军 2016-11-02 19:15:05
[摘要]10月29日,西安城东太和公园人家2号楼33层业主胡女士家主卧飘窗一扇窗户突然坠落,碎玻璃将路人秦先生划伤。

  10月29日,西安城东太和公园人家2号楼33层业主胡女士家主卧飘窗一扇窗户突然坠落,碎玻璃将路人秦先生划伤。事发至今,胡女士一家轮流在医院照顾伤者,他们觉得不公平,“正常推拉开窗时窗户坠落,开发商难道没有一点儿责任吗?”

  关窗时 一扇窗户突然坠落

  10月29日下午3时许,胡女士的儿媳妇小刘从外面回来,刚出月子不久的她,一回家就走进主卧,准备将出门前打开透气的窗户关上。“是推拉的‘L型飘窗’的一扇,第一次我伸手拉了一下,没动,就走上飘窗台再拉,没想到一拉,一扇窗户竟掉了下去。”昨日, 小刘回忆起当日的情景说,“出门时就觉得窗户比较涩,难拉。”

  她随即向物业反映,“工作人员说有人受伤了,要求我下楼陪伤者看病”。小刘和丈夫给婆婆胡女士打电话,让她过来处理后续,他们护送伤者治病。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胡女士家见到她从垃圾堆捡回的已摔成4段的窗框,以及只有一扇窗户和纱窗的主卧飘窗。

  业主称开发商修理人员去年卸过窗户

  胡女士说:“事发至今,我们一直找物业和开发商,希望他们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开发商早已联系不上。”昨日,记者前往小区物业了解此事,但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拒不回复。而门口的售楼部大门紧锁,所留电话也无人接听。

  胡女士说,媳妇小刘在外地工作,她和老伴在别处居住,这套房只有小儿子常住次卧。“2013年10月买房以来,主卧基本空置。儿媳妇今年9月才回来坐月子,就发生这事。”

  “儿子2014年入住后,就发现主卧飘窗旁一下雨就渗水,多次找开发商、物业协商,直到2015年6月,售楼部才派民工处理。处理中,这次坠落的窗户被全部卸下又装上”,胡女士说,“估计重装时没装好,现在坠落。”但她尚无证据证实是窗户安装导致这次坠落。

  昨日,华商报记者走访小区部分业主,都表示小区没有窗户坠落的先例。

  开发商联系不上 业主不满独自照顾伤者

  胡女士说:“如果窗户质量没有问题,正常的开关窗怎么会导致坠落?”

  昨日,记者采访了仍在万寿中路附近一医院接受治疗的伤者秦先生。他是名装修工人,当天刚从2号楼的单元门出来,被碎玻璃划伤。缝了针,目前仍在治疗中。据了解,窗户坠落到2号楼一层单元门外的平台上,弹飞的玻璃划破了秦先生。

  由于胡女士目前找不到买房时随《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起给的《西安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西安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记者无法得知小区开发商与业主关于窗户保修等年限的约定。按一般2年的期限来说,胡女士家的窗户刚过保修期。

  “开发商一年前动过我家窗户,现在就坠落了。我们认为,给伤者治病所花的5000元医疗费,开发商理应承担一部分。”胡女士说。

  律师说法:如能证明窗户质量有问题 业主可向开发商追偿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吴江涛律师说:“该事件包含两层法律关系:一是侵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胡女士需赔偿伤者;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即胡女士认为开发商的窗户质量、安装有问题,在拿出证据后,可向开发商追偿对伤者的赔偿。”

  另外,吴江涛提醒购房者,收房时应妥善保管开发商转交的各类资料,并在维修时保留相应证据。

  华商记者 付启梦/文 强军/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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