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报告显示,在陕西省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中,首次调查了全省家用汽车拥有情况,结果表明:陕西城市居民拥有家用汽车的家庭比例达到24.38%。陕西省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37.53平方米,比2010年增长24.27%。
人均住房面积快速增加
人均住房首次超过1间
居民家庭住房间数和人均住房面积是体现居住质量的重要指标。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陕西省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7.53平方米,比2010年陕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的30.2平方米增加7.33平方米,增速接近上一个十年累计水平(2000年-2010年,十年间增加9.25平方米)。家庭户人均住房间数1.17间(2010年0.98间/人),陕西省首次实现“人均一间房”,居住空间进一步宽敞。
2015年,西安市人均住房面积39.16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1.06间。咸阳市人均住房面积42.5平方米,比2010年增长了10.99平方米,增长最快。铜川市人均住房面积39.16平方米,增长了8.87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最大的是杨凌区,为50.99平方米,同时也是我省户均住房间数最多的地区,达到5.78间。
按城乡分析,城市家庭以二间房屋为主,乡村家庭以三间房为主。全省家庭户以拥有2~4间住房为主,以3间房的家庭住户最多。
【建议】多数城市家庭户的住房是2间,低于全省平均值3.62间。相当一部分居民可能会调整住宅,比如将2间调整为3间或者4间。建议增加改善性普通商品住宅供给,保证占大多数工薪家庭的住房改善需求。
住房自有率提高
近九成是自建或自购住户
调查显示,住房以自建为主,城市家庭购买商品房比例上升,租房户比例降低。
租赁住房的家庭户比重从“六普”的11.56%下降到8.81%,这说明,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住房投资和消费意识增强。另外,政府大力兴建经适房,一些低收入家庭也有能力购买,不用再租赁住房。
全省自建房屋仍占主导地位,比重占67.32%,比“六普”提高了0.76个百分点。
乡村家庭户自建住房比重高,达到96.07%,分别比城市(19.97%)和乡镇(61.72%)高出76.1和34.35个百分点。
购买各类房屋的住户比重为20.29%,其中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住户比重最高,为11.11%,比“六普”的9.27%高出1.84个百分点,买经适房的家庭比例仅占1.51%。城市中,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住户为53.23%。
【建议】近五年,租房群体在减少,更多的家庭拥有住宅,所以应结合住房需求和价格导向,考虑商品住宅供给。分析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应控制楼市数量,保证供求均衡。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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