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前任经理允许“外开”
系个人行为
“那是他们的个人行为。”昨日上午,关于物业工作人员收钱允许业主改门一事,小区物业葛姓负责人说,此前的那些负责人和员工有人已离开公司,仍有人还在物业上班,但公司已接洽律师,准备材料,“该法办的就法办。”在该负责人出示的小区装修手册中,确有禁止业主私自改动门窗方向的明确规定。“这栋楼几个单元都是3梯7户,入户门向内开的原设计肯定有科学依据,向外开会影响其他业主在楼道内的通行,进而影响小区的管理。”葛姓负责人说,当初改门的业主有58户。
就业主们反映的不改回内开就不卖水电一说,这名负责人起初表示没有不卖水电的事情,但随后又表示,是业主违反规定在先,物业为了纠正业主的违规,没有其他办法约束,“只要他们承诺把门改回去,就会卖水电给他们。”
业主李先生联系到了当初曾收他钱的何姓物业工作人员,电话中,这名工作人员多次提及“只要你把门改回去,我就给你退钱”的言语。
>>规定
入户门无内外开强制规定
物业无权拒售水电
关于入户门的设计,我国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据了解,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公共建筑里人数多,不熟悉场地,出现紧急情况容易慌乱,入户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即外开;而人数不超过60人的空间,门的开启方向不限。而住宅内每户仅有几人,大家长期生活在这里,不存在对环境陌生,场地不熟的情况,所以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可以不限。另外,《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条文及其解释也有明确说法,如果住宅开门和开窗影响到公共部位的安全,则门或窗应该向里开,即使高层建筑也不例外。靠近电梯入口或主要通道的住户的入户门如果朝外开就会影响到通道的正常使用,还是以向里开为宜。
《物业管理条例》同时规定,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没有中断业主水、电、暖等供应的权力,这些权力只能由相关部门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法行使。
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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