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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交管局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引网友质疑

国内 中国江西网 作者:孙娟 谢峰萍 2017-01-05 09:31:38
[摘要]最近南昌交警开展全警治乱排堵行动,对非机动闯红灯、开车打电话、乱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市民可通过手机快捷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网友:交警新规涉嫌与现行法律冲突

  中国江西网记者注意到,早在2013年7月25日,南昌市交管局曾发布消息,对拍到交通违法的市民进行现金奖励,每起可奖10至100元不等。见诸报端的消息显示,2013年,共有300名拍客获得奖励。2014年,南昌市交管局表示将提高奖励金额,而后并未正式公开相关消息。

  时隔三年,南昌市交管局再次推行此规定,并扩大举报范围。打开南昌市交管局官网警民互动一栏设有市民有奖拍摄举报专栏,市民可通过提交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等信息进行举报。网页右边可通过填写身份证号查询举报结果。此外,南昌市交管局官方微信“@乐行南昌”中也设有违法举报一栏,网友可通过随手拍照片进行举报。

  1月3日,网友“@CY好愉快”提出质疑,南昌市交管局出台此规定的初衷肯定是好的,市民的举报材料又能否作为交警的处罚证据?南昌市交管局出台此管理办法程序是否合法?该网友还列举出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严格,举止端庄,指挥规范”的规定,警察对交通违法取证应着装公开拍摄,杜绝隐蔽或跟踪拍摄。群众拍摄可作为违法线索,但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为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可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除非有法律明文规定。”

  律师:市民举报不能直接作为处罚依据

  对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说,网民可以通过手机摄像或天网固定证据,对没有核实的线索不能轻易作为处罚的依据。 1月3日,南昌市法制办一工作人员则回应说:暂未收到相关征求意见的函件,不好作出答复,南昌市交管局可根据具体职责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但据南昌市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南昌市交管局无权制定规章,只能在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规范性文件。

  在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肖萍看来,南昌市交管局实行有奖举报可能会起到一定效果,但作为法律工作者,她并不完全赞同。

  肖萍认为,文件所列前6项,她不赞同有奖举报,因为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有诸多细节上的要求,不一定能够完成,且这些照片只能作为线索,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很多行为要不无法查证属实,要不就耗费有关部门大量时间精力,时间久了市民也不愿参加这样的有奖活动,广州等地2004年的经验教训证明这并不是好的举措。

  “文件所列7-12项有些不需要现场的照片,有关部门可以事后调查、核实的事项,可以鼓励有奖举报,让大家在全民参与监督守法的前提下,变成被动守法为主动守法。”肖萍说,同时建议加大投入,增加电子监控设备,使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逃。

  1月4日,而知名律师、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吴有水表示,交警可以使用举报线索,群众举报用的视频,照片也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但必须要经过一个取证程序,并保证取证程序合法,内容也必须经查证属实。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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