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不仅私配钥匙,还趁家中没人,将家里价值5000多元的4扇门全部搬走。”市民曹先生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说。
去年9月初,曹先生和朋友介绍来的装修工王师傅签了装修合同。“约定去年11月完工,但到期只完成了一半,且中间多次返工。比如,粉刷的腻子墙不平,装的柜门翘等等。截止2016年12月13日,已延期一个多月,王师傅还突然不做了,把房间钥匙还给我们。”昨日,曹先生说,“因着急搬家,我只能重新请人刷墙,并完成了剩下的装修。”
曹先生说,令他想不到的是,1月6日他突然看到王师傅5日晚发的信息,“门款没还清,门先卸走了”。曹先生赶至新房发现,房内1扇厨房门和3扇卧室门全被卸掉。通过物业监控,他确定王师傅以送货为由进入他家。
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到装修工王师傅,他承认私配钥匙并卸走4扇门的行为,但称自己出于无奈。
王师傅说:“曹先生一直不按时支付装修金,我们双方约定铺砖后,交第二笔3万1千元装修金,但曹先生却推说手头紧,要分多次打款,并要求我开始下一阶段的装修。等到装柜子时,曹先生第二笔装修金还有1万1千元没付,我屡次要求才付了5000元。但装完后,他们又指出柜门翘、掉漆等问题,让返修,我提出需先交钱才能继续装修。最终,曹先生另请人装修。我只能卸门抵装修款。”对此,曹先生则说王师傅装修质量太差,不得已为之。
曹先生认为王师傅私配钥匙擅自卸门,已构成盗窃行为,并报警。据了解,辖区派出所正调查此事。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吴江涛律师认为,装修工王师傅的行为有失妥当。“首先,他未经他人允许,擅自进入他人房间;其次,他已将房门交付业主,门已是业主的财产,未经业主同意,他人不得破坏或者拆卸,即使双方有纠纷,也不能通过私自拆卸拿回来;另外,双方目前对装修金产生纠纷,建议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建议警方介入。”吴江涛说。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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