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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小学入学年龄或不再死卡8月31日 省教育厅回应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7-02-27 06:32:36
[摘要]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中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专家建议

  根据孩子情况选择入学年龄

  教育心理学专家、陕西省莲湖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刘鹏说:“提醒家长朋友们,孩子入学年龄对孩子的发展非常的关键,千万不要着急,去争抢这个时间,孩子的年龄和他的整体智力水平发展之间有特别大的关系。”

  刘鹏建议,如果可以制定一个入学区间时间是最好的,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入学年龄,“盲目的抢时间让孩子上学,孩子可能还无法与发展水平相适应,还不能完全适应学习任务,孩子就会有挫败感,伤害他的学习热情,以至于没有学习的动力,这样惨痛的教训比比皆是。”

  刘鹏说,希望省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站在儿童发展的立场上,去帮助他们选择适合的上学时间,不盲目提前或是推后时间。 华商报记者 任娇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施行,2015年修订)规定: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1992年实施)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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