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池”的安全如何保障?
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的新形态,对于其“资金池”的安全,是否应有相应的监管?摩拜单车方面均回复称,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尚未对共享单车押金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联系了福建、江西两省的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单车是新生事物,牵涉领域广。目前对共享单车的管理,上级部门还没有明确的意见,应由哪个部门来主管也尚不清楚。
“在共享单车‘一车对多人’的交易模式下,沉淀的资金拥有金融属性,而一旦具有金融属性的平台缺乏监管,就很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刘春彦表示,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还不清晰,也没有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市面上的共享单车公司越多,政府介入监管的迫切性就越大。
刘春彦认为,所有的押金都应当归属于消费者所有,它不属于单车公司的财产,不得计入共享单车公司的资产,必须进行风险隔离。即该笔财产独立于共享单车公司的财产,即使共享单车公司破产,押金也不应列入破产财产,而应返还给消费者。
曹哲辅、刘春彦等表示,要规避押金管理的风险,需要政府、单车提供者和用户三方面共同协作。政府有必要尽快明确监管部门,并出台相应的管理细则,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单车公司的押金进行监管,基于共享单车公司经营的区域性,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监管更具有可行性。
此外,共享单车公司应建立专门的“押金池”保障押金专款专用,并向社会公众披露资金的流向。(采写记者:刘大江 王成 周琳 高一伟 郭敬丹 赵刚)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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