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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办公室不装电表计入公摊 业主:用电让业主买单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赵瑞利 张杰 2017-03-26 18:51:29
[摘要]被业主质疑物业办公室不装电表直接从小区公共区域接电用计入公摊,物业经理称电表坏了,回头让供电局的人来测算一下办公室用了多少电刨除即可。

今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门口看到了这份明细,明细中标注了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用电明细,其中供电局应缴费用为411971元,物业应收费用为330848元,实际已缴纳电费为93999元,业主收费标准为0.18每平方米。

业主们称,小区2015年4月1日交房,一直到2015年年底小区院子和楼梯间都没有电,但明细上却产生了262955元电费,这些电费是怎么产生的?物业就这样公布一个总数,让业主来承担这些电费明显是不合理的。

按照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规定,小区公摊电费包括道路照明,地下设备间照明,楼梯间、电梯间、电井间照明等。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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