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业主质疑物业办公室不装电表直接从小区公共区域接电用计入公摊,物业经理称电表坏了,回头让供电局的人来测算一下办公室用了多少电刨除即可。
近日,西安市纺渭路揽盛金广厦小区物业给很多业主门上都贴出了催款通知单,要求业主们缴纳2015年7月4日—2016年12月31日的公摊电费,这一项费用让很多业主产生质疑。
“公摊电费应该是公共区域照明费用,应该出具明细。”业主高女士说,在他们的要求下,物业提出了一份明细,但这份明细一点都不明确。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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