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物业用电和开发商用电都不应该算进公摊电费。”业主们称,小区物业办公室的用电是直接从公共区域拉的电,办公室门口并没有安装电表,办公产生的电费显然也算进了公摊电费。而且小区门口有一排在建的仿古商业建筑,一直用的是小区的电。物业收取公摊电费时只公布了一个用电总数,这部分电费是不是也纳入了公摊电费都说不准。所以他们认为物业有“偷电”嫌疑,昨日,小区业主将此事报警,公安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调查调解。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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