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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域内69家医院价格调整 临时暂停新农合结算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7-03-30 16:10:41
[摘要]西安市卫计委发出通知,决定将城市公立医院新增门诊诊查费(含挂号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西安市卫计委发出通知,决定将城市公立医院新增门诊诊查费(含挂号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4月1日到4日,暂停各医疗机构新农合结算工作,4月5日零时起,恢复正常结算工作。

  4月1日起,西安市区域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共涉及69家医院。西安市卫计委要求各医院按时完成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做好对参合患者的解释工作,保证平稳过渡。调整期间,未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医疗机构仍进行正常结算工作。对于4月1日之前入院、之后出院的跨月参合患者,出院结算时,无法进行网络结算的,由各有关医疗机构实施手工结算报销。

  同时,经研究决定将城市公立医院新增门诊诊查费(含挂号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与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步实施。西安市新农合参合患者,到西安市市域内69家新农合协议定点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诊,产生的门诊诊查费用中新增部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付办法:参合患者到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门诊诊查费中新增部分由就诊医院先行垫付,按月向患者所在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参合患者就诊时需提供合疗证做为医院审核依据,未能及时出据合疗证的就诊患者不能纳入支付范围。门诊诊查费用封顶线与门诊统筹封顶线合并计算。

  西安市卫计委要求各新农合统筹区县、各医院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公示制度,定期将费用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完善信息平台的内涵建设,实现新增门诊诊查费用网络直通车报销,提高工作效能。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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