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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出台依法支持民企发展“20+5”新举措

西安新闻 西安新闻网 2017-04-24 14:26:39
[摘要]西安新闻网讯记者刚刚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振兴大西安建设和追赶超越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激发我市各类企业创造创新活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助推西安经济全面振兴发展,经市公安局研究。

记者刚刚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振兴大西安建设和追赶超越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激发我市各类企业创造创新活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助推西安经济全面振兴发展,经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出台《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5”新举措》。

据介绍,市公安局此次出台服务企业发展20项措施、5项工作机制(简称“20+5”新举措)具体内容是:

服务企业20项措施:

1.缩减行政审批时限。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3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将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2.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和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权限,由市级公安消防机构下放到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授权汽车销售4S店办理小型机动车临时号牌发放业务。对符合国产小型免检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条件的汽车销售4S店,授权代办小型机动车牌证业务。

3.精简办事审批环节。对2009年5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筑(不含居住建筑),申请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等改建时,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不再提供整体建筑消防验收手续。

4.下放部分特种行业备案权限。对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旧货业(包含寄卖业)和印刷业(指单位内部印刷厂)等4类特种行业的备案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5.放宽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落户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职工办理落户手续工作,确保放宽门槛,提升效能。

6.开辟办理户政业务“绿色通道”。在居住证等户政业务办理中,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原则,由民营企业集中提交员工身份证明、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统一受理、集中制证,7个工作日内完成。

7.开辟办理出入境业务“优先窗口”。为20人以上集中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提供预约专办窗口优先办理服务。为旅行社紧急出国旅行团队、民营企业境外项目建设人员,提供加急办证服务。为因紧急商务往来再次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当日办结服务。

8.放宽外国人居留期限。对在重点涉外企业任职和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外籍员工,突破3个月至1年居留期限限制,按需签发1年至5年有效居留许可。

9.实行重点企业挂牌服务。将全市年纳税额排名前100位的企业、在建扩建投资规模前100位的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指导企业做好金融风险防范、消防安全培训、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及运送不可解体超限货物车辆提供通行便利。根据需要,为民营企业大额现金运输提供护送服务。重点企业在我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从安全许可、制定安保方案、落实安保人员等方面做好服务指导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10.提高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建立警企联系机制,在大型民营企业设立警务室挂牌服务,由民警指导企业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在中小型民营企业确定派出所民警主动上门服务。将具备联网条件的重点民营企业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平台,开展视频巡查防控工作。对申请参加保安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通过公安网报名审查后,优先安排考试。

11.快速受理企业报警求助。对于企业受到侵害的各类报警求助,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快速受理、及时立案,并在法定时限内快侦快结,坚决禁止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发生。

12.集中整治侵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企业利益的“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及时追赃挽损。对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要从重从快打击,重大案件由市局挂牌督办。对影响企业投融资安全的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和抬高企业融资成本的高利转贷、金融票据买卖等经济犯罪案件,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依法化解企业金融风险。

13.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对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威胁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力量快速侦破,有效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对利用信息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及时严厉打击,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14.保护全市知名品牌。建立全市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省内著名商标和专利产品数据库,加强服务、依法保护。对省内知名品牌企业发生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对省外西安投资企业利益遭遇侵害的,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依法提供帮助。

15.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罪等界限,严格掌握立案追诉标准。对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诉讼依法公正处理,把握好法定追诉时效、证据证明标准等诉讼环节。对已经立案侦查的,要加快办案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16.严格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对涉案企业财产和银行账户依法严格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得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要及时进行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物依法尽快返还。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可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17.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不大,积极配合案件侦办的企业涉案人员,慎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遇有企业重大决策或者经营事项,在不妨碍侦查的前提下,可在公安机关监督下履行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职责。

18.提供企业用工信息和经营背景核查服务。根据企业需要,属地派出所依法为企业提供雇佣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雇佣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一致等核对服务,为企业经营合作提供帮助。

19.推行便企利企网上服务。在“西安公安”公众号开设政策查询、业务咨询、风险提示、线索举报、审批事项申报等功能,对民营企业预约、申报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办结。

20.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微信群。区县公安机关和基层派出所分别建立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服务企业微信群,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涉企案件线索举报等事项进行答疑解惑、受理分办。市局建立服务企业督办微信群,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跨地区办理的事项协调解决、跟踪督办。

五项工作机制包括,1.建立领导包抓机制。2.建立完善警企联系机制。3.建立完善清单管理机制。4.建立精准服务机制。5.建立警企防假打假联动机制。设立打假热线029-86756296和食品药品打假热线029-83265114,联手打击假冒侵权、制假售假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知名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和重点民营企业进行对接,进一步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各项措施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下发《关于认真落实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5新举措的通知》,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保证“20+5”新举措落实到位,为民营企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西安日报记者 樊华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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