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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称两款手机下载歌曲侵权 向两公司索赔千万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4-24 18:37:19
[摘要]认为两家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的两款手机通过自带音乐软件下载大量歌曲侵权,腾讯公司索赔1340万元。今天下午,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认为两家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的两款手机通过自带音乐软件下载大量歌曲侵权,腾讯公司索赔1340万元。今天下午,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了索尼音乐娱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多部音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华中通讯广场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的GioneeGN9006和9007手机,通过其自带的“Amigo音乐”软件下载了大量原告取得授权的歌曲,构成侵权,应当承当相应的侵权责任。

腾讯公司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金立公司立即停止涉案录音制品(歌曲)的在线播放与下载服务,停止生产、销售内置有播放和下载侵权音乐制品软件的手机,华中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内置有播放和下载侵权音乐制品软件的手机。同时请求法庭判令金立公司赔偿腾讯公司1340万元(包括腾讯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并承担诉讼费用。

对于原告的起诉,金立公司辩称,原告的授权截止2016年10月31日,提起本案诉讼时,已经超过授权期限,原告无权提起诉讼,其诉讼地位不适格。金立公司生产、销售的GioneeGN9006和9007手机仅提供相关歌曲的自动接入服务,其并非相关歌曲的内容提供商,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被告华中通讯广场辩称,其仅手机的销售商,不构成侵权。

3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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