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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牢十多年 获释数月又强奸抢劫女租客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4-29 14:52:29
[摘要]曾因抢劫、强奸被判重刑,可减刑释放后没几个月,刚过而立之年的王某又抢劫女租客并强奸。近日,他因涉嫌抢劫、强奸被莲湖检察院批捕。

曾因抢劫、强奸被判重刑,可减刑释放后没几个月,刚过而立之年的王某又抢劫女租客并强奸。近日,他因涉嫌抢劫、强奸被莲湖检察院批捕。

陕西男子王某今年30岁出头,2005年就因抢劫罪、强奸罪被北京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去年4月被减刑释放后,他回到西安,租住在莲湖区某城中村。然而,释放才短短数月,他又犯事了!莲湖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同年9月20日下午2时,王某趁女租客任某到一楼洗漱之际,携带匕首潜入二楼任某房间,藏在衣柜里。过了一会,任某回到房间,王某持刀抵住任某脖子,威胁如果再出声就杀了她。随后,王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任某手脚捆绑,塞进一个大编织袋,拖到三楼自己租住的房间,同时将任某的笔记本电脑和挎包、手机等财物拿走。

在三楼的房间,王某用刀割开任某脚上的绳子,用胶带封住她的嘴,三次对其实施强奸。事后,王某用喷壶往任某身上喷水,擦掉秽物,毁灭证据。之后再次将任某双脚捆绑,用裤子套住头,分次将房间内的东西搬走,趁夜逃离现场。不久,王某即被抓获。

办案检察官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近日,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批准逮捕王某。检察官提醒,夏季即将到来,住在平房或一楼的住户,尤其是单身女性,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独自在家要注意门、窗是否关好,做到谨慎细心,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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