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西安一小区业委会推选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1-11 07:10:53 编辑:杨蓓蕾 作者: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1074368.jpg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

华商报:业主对该推选办法提出了异议,但街道办认为人数没有过半,问题该怎么解决?

韩朝泽:尽管业主对街道办制定的这个“推选办法”有异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不按照街道办的要求来,是无法成立筹备组的,所以建议业主进行行政诉讼,撤销推选办法中的违法条款,让业主大会筹备组推选工作能够更加顺畅。

许瑛: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若行政行为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业主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一些小区业主提起的行政诉讼,被法院以原告主体不适格驳回。

吴江涛:如果业主要通过行政诉讼来改变这一办法的规定,法院可能不会受理。也就是说,不具有可诉性。这个推选办法可能有不合理之处,但要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改变是有难度的。

即便要提起行政复议,想要撤销这个文件难度也是很大的,建议业主向上一级政府反映。

何志恒:街道办作为“规则制定者”,应该首先检查自己是否依法行政,标准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坚决不应做无法律依据的事情。

其次,应该虚心听取多数业主的意见以改正自己,因为你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业主服务,多数业主的满意度才是检验政府服务的工作标准。不能把业主当成管理对象,一定要当成服务对象。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摄影 强军

相关热词搜索: 物业服务费 业主大会 行政指导行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