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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区业委会推选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1-11 07:10:53 编辑:杨蓓蕾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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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告知已递交了7个月,却连业主大会筹备组都没能成立。领秀长安小区业主认为,是街道办制定的业主大会筹备组推选办法太苛刻;街道办工作人员则表示,严格要求是为业主考虑。律师看过推选办法后认为:街办超越行政范围、超越法律权限,擅自提高了推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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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告知递交7个月筹备组还没能成立

领秀长安小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以北,属韦曲街道办管辖,所在社区为东街社区居委会。

业主何女士说,小区共有5座楼,1100多户,1号楼是幼儿园,3号楼是商铺,2号、4号、5号楼为住宅。新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实施后,3月24日到29日,业主们就成立业委会的事多次去韦曲街道办、东街社区居委会进行咨询,并接受了社区组织的培训。之后,他们就开始按照街道办的要求,征集业主签名。3月30日,业主们把5%业主的联名告知递交给社区。4月10日,社区打电话说街办已回复,让继续做准备。4月26日,韦曲街道办在小区贴出《领秀长安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推选办法》,并进行公示。

看到这份“推选办法”,业主们对其中的很多规定表示不理解。何女士说,她5月3日向街道办提出书面异议,随附了近300名业主的签名。他们认为,“推选办法”不少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希望街办和业主充分协商后重新制定。但街道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提出异议的人数没有过半。

6月1日,街道办在小区内贴出通知,决定6月10日上午在院内分三处进行推选,后来因故又推迟到7月22日。

7月22日,街道办只给了1100户业主3个小时进行投票,“后来还有业主来投票,但票箱已被抱走,最终因未达到推选办法规定的投票人数过半的要求而失败。”业主李先生说。

对于这样的结果,何女士、李先生等业主认为,是街道办制定的推选办法过于严苛。联名告知递交了7个月,筹备组还没能成立,就很能说明问题。

那么,街道办和社区怎么看?11月6日,华商报记者和何女士、李先生等业主走访了东街社区居委会和韦曲街道办。社区负责人李先生说,规定是街道办制定的,“我们只是跑腿的”。韦曲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当时未在办公室,几名工作人员表示,规定严格一些可以为后续环节打下良好基础,这也是为了业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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