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不种桉树。受访者供图
专家:只要科学经营,桉树便不是“绿色沙漠”
对此,鹿寨县森林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在2月8日晚对澎湃新闻说,该案件还在处理之中,森林公安是依法依规办理。
前述黄冕镇朱姓副镇长对澎湃新闻说,承包户种植桉树的林地并不是法理上划定的水源保护区,此外,那份承包合同并没有明确书面条款不让承包户种桉树,承包户种桉树是不违法的,在此情况下,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村民准备去拔树的时候,镇里的工作组去进行过劝说,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如果你认为合同有问题,或者你认为这里是你们的水源保护区,你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这位朱姓副镇长说,自2017年5月开始,其与镇派出所等部门多次给涉事双方做工作,镇政府提出的承包户拔掉一半桉树、承包户将林地转租出去并改种果树等解决方案最终都未能达成一致。
“我也曾将那份《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打印出来对照,让承包户和村民去找相关部门协商。”上述朱姓副镇长说,村民其实可以通过程序申请将此地块划定为法理上的水源保护区,直接上山拔树还是有些冲动,究其原因还是法律意识淡薄并且认为“法不责众”,且村民认为自己确有其理由。
朱姓副镇长说,水库两边此前确实没有村民种桉树,此类行为在当地一直被劝止,但2014年之后,该村水源地已转移至离桉树种植点约一千多米的深井地下水源。
令朱姓副镇长感到疑惑的还有种桉树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对水源有没有影响也不好说。
“政府希望调解此事,但从法律角度来说是重大刑事案件,从轻处罚第一个需要受害方谅解,受害方谅解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被抓的村民可以回来过年,之后可以判缓刑。”朱姓副镇长说。
事实上,广西桉树之争近年来一直频见报端,广西林业厅在2013年便公开回应称,桉树是“七分优点三分不足”,生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但也存在经营强度大、生物多样性不足等缺点。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罗菊春关注桉树问题多年,2月9日晚,他对澎湃新闻说,桉树相关问题仍有较大分歧,该树种虽确有很强经济效益,但由于长得快,会大量消耗水分和肥料,树下的草丛灌木也难以生长,并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土壤结构、酸碱平衡的破坏问题。
“因此种植桉树一定要注意控制密度,科学经营,注意生态平衡。”罗菊春说,如果科学经营,桉树便不是“抽水机”、不是“抽肥机”,也不是“绿色沙漠”。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