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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委会选出原主任不交接追踪 前主任砸烂小区宣传栏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石铮 2018-04-16 21:05:46
[摘要]原因也显而易见:将近十年了,除了成立业委会时召开过业主大会,以后再没开过一次业主大会,这样的业委会如何征集全体业主的意见,所做的决定又如何能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业主大会又怎能行使对业委会的监督制约的权利?特别是,至今依然拒不移交的老业委会负责人赵某。

  西安市莲湖区新兴港湾小区新老业委会交接工作依然未解决(华商报4月16日A04版报道)。身为律师的前业委会主任赵某非但不移交,4月16日还砸烂了小区宣传栏。

  民警查看现场 一直找不到赵某

  该小区新一届业委会主任刘女士说,4月16日上午9时她准备去医院,出小区大门时,看到赵某在看宣传栏。她刚到医院,业主们发微信给她说,赵某把宣传栏砸了。宣传栏里贴的内容,是4月14日晚上新老业委会讨论移交问题的会议纪要,以及社区给上一届业委会发的公函等内容。

  刘女士说,现场业主告诉她,赵某砸了宣传栏以后去了物业办,给物业经理说他把宣传栏砸了,物业经理说“你砸那干啥?”担心碎玻璃伤人,准备安排保洁员打扫。刘女士给现场业主们回微信说让保留现场,让新一届业委会的人在现场轮流值班。业主打110报警后,民警赶过来查看了现场,但一直找不到赵某,打电话也不接。

  新一届业委会副主任孙老先生说,宣传栏里贴的内容,有他办的手抄报。他坚持把小区的情况用手抄报的形式向业主们进行宣传,被砸的这期是第十四期,介绍了新一届业委会换届选举成功四个多月,新老业委会交接工作始终没完成,4月14日晚上讨论移交问题,大家在会上都说了什么等等。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介绍的一个细节:新业委会邀请的与会人员发言时,赵某突然怒吼:“你滚出去!”

  新一届业委会决定18日正式报案

  对于这样的情况到底该怎么解决?西安市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西安市物管条例的规定,应该由街道办来处理此事。环城西路街道办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表示,他一直在和赵某联系,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

  由于被砸的宣传栏就在小区门口,碎玻璃影响路人通行,下午3时20分又有业主打电话报了警。下午5时许,环城西路派出所处警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在现场没见到人,到赵某家去敲门没人开,打电话对方一直不接,如果随后见到人会将其带回所里调查。砸小区宣传栏这种行为属于破坏公私财物,要根据具体价值来确定是属于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16日下午,新一届业委会作出决定,准备于明日(18日)就此事向公安部门正式报案,并计划向西安市律师协会和赵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反映赵某的行为。

  记者手记

  业委会履职亟需规范和引导

  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成立难、履职难、换届难,是多年来公众对社区治理问题的普遍印象。

  随着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开始实施,西安很多小区开始着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尽管有新条例的支持,有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关注,但参与过这一筹备过程的业主们对其中的各种难处体验更加深刻:有的是建设单位不支持,有的是物业公司明里暗里各种阻挠,有的是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复杂连起步都难,有的是业主们不团结,还有的因基层政府部门业务能力和效率低下饱受困扰……

  总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按规定似乎两三个月就能完成,但常见的情况是,一些小区很多年都成立不了,这个过程甚至其中的任一环节都可能成为一场难以看到终点的“马拉松”。在积极性和信心受挫后,很多小区的筹备组业主代表跑不动了,最后只好作罢。

  按说在这种情形下能顺利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更应该加倍珍惜。但业委会成立后依旧有各种难,首先就是交接难。如果不能摸清小区的“家底”,无法掌握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利益,成立业委会就只是一个名义,起不到真正代表全体业主当家做主的作用。

  其次,是换届难。以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的新兴港湾小区为例,2008年4月成立了业委会,属于西安成立业委会比较早的小区之一。但直到2017年11月18日,新一届业委会才完成换届选举。让人想不到的是,业委会之间的交接竟也如此困难。一位首届业委会成员表示,他们起初也做了不少工作,但后来被架空,对业委会的情况基本不了解,对为什么新业委会成立了还不办理交接,他也满脑子问号。

  出现这样的情形,确实不应该。原因也显而易见:将近十年了,除了成立业委会时召开过业主大会,以后再没开过一次业主大会。如此这般,业委会又如何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业主大会又怎能监督制约业委会?

  特别是,至今依然拒不移交的老业委会负责人赵某,社会身份竟然是一名律师。而按照常理,懂法才能更好遵纪守法,律师更应该是遵纪守法的模范。不移交,到底是不想移交,还是不敢移交?由不得人浮想联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个例并不能代表整体。这个案例提醒我们,社区治理工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支持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实现业主当家做主的理念和决心不能动摇。其次,我们还应该思考:随着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小区数量越来越多,如何引导业委会有效履职,确保其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出偏差;如何发挥好业主大会的作用,确保业委会正常运转并杜绝其越权行事,如何处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关系等。这些都是迫切应该解决的问题。

  在这方面,杭州市拱墅区以党建为抓手,成立了把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三张皮”捏在一起的办公室,在处理此类问题上已经积累了先进经验,这些值得西安认真学习。

  华商报记者 石铮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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