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确定,李某是假币代理人角色,通过掌握的交易信息,充当“二传手”,其背后隐藏着关系错综复杂的假币制作和交易网络。
李某在收到朱某7950元购假币的货款后,向其“上线”刘某支付了6800元购得假币转手倒卖给朱某。
经过线索分析,韩城警方掌握了李某“上线”山东籍的刘某民、简某的基本情况。这两名疑犯主要制售20元、10元面额假币,另有部分为50元、100元面额。
在渭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指导下,韩城警方迅速制定侦查方案,在多部门协同配合下,对李某实施监控,并多方搜集证据。
网络信息交流 不同面额假币都有暗语
涉案疑犯自以为聪明,在网络信息交流中,说到不同面额假币时都以暗语代替:紫为5元、蓝为10元、黄为20元、青蛙指50元、红牛指100元。
2016年11月下旬,在已掌握的证据基础上,韩城警方开始收网。在浙江宁波市将李某抓获。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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