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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枪杀他人改名换姓隐匿14年 被抓后牵出案中案

社会新闻 澎湃新闻 2018-06-15 13:06:37
[摘要]1998年8月,龙江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宋亚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285.39元;被告人关健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095.13元;被告人王起德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2570.78元。

当年的“大世界”舞厅,如今变成一家针织品商店。

  当年的“大世界”舞厅,如今变成一家针织品商店。

  八天后,龙江县公安局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恩义系右背部受他人用火气枪弹击中,导致右肺破裂,右血气胸,失血休克死亡。

  23年后,范玉珍回忆起当时,记忆犹新。她说,当天中午有人告诉她,儿子骑摩托车跟人撞了。她不知道啥情况,匆匆赶到医院,里面挤满了人,她家姑娘在哭,她明白儿子没了,一下就晕倒在地上了。

  范玉珍被人扶了起来,看到儿子躺在病床上,全身上下都是炉灰。

  那一天,丈夫周洪仁还在外地打井,次日凌晨两点匆匆赶回了家。听说儿子的死讯后,范玉珍“头一回”看到丈夫哭了。

  第二天,儿子遗体火化了,夫妻俩哭干了眼泪。

  1996年4月,龙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流氓罪对宋亚宏提起公诉。同年7月,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宋亚宏犯流氓罪,判有期徒刑两年。同伙人关健,因事发时没有动手,未被检察机关起诉。

  1998年8月,龙江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宋亚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285.39元;被告人关健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095.13元;被告人王起德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2570.78元。

  此后,范玉珍提起上诉,1999年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同时判决宋亚宏、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关健、王启忠(王起德的别名)对民事赔偿部分互负连带责任。

  范玉珍说,宋亚宏、关健后来断断续续执行这部分民事赔偿。但主犯王起德逃亡在外,多年杳无音信。

  上访与追凶

  73岁的范玉珍说,如今她老了,腿脚都不太利索,23年前,她走路都带风。

  范玉珍的家位于龙江县城郊区的繁城巷——五六百平方米的院子种满各色的草和花,还有两棵葡萄树。一到葡萄成熟季节,果实结的满满当当。

  “原来我妈每年种大棚菜,喂好几头大母猪,一年收入有近万元。”范玉珍女儿拉拉(化名)说,那是九十年代,他们家还经常烧酒卖。

  23年后,物是人非,院子换了新主人,葡萄树也已经枯死。一位微胖的老人从屋子里走出来说,几年前,他们花十几万元买下了这里。

编辑:钟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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