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吴伟)15周岁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便开车行驶,父亲竟在车后驾驶另外一辆车为孩子“护驾”。
下午5时30分许,榆林市交警支队高交五大队陕蒙执法站民警在包茂高速巡查时,发现一辆东风牌轿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民警上前准备劝离,却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极不正常,也不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遂将其带回执法站进行核实。
经询问,了解到该驾驶员吴某,15岁,山西吕梁人。由于吴某系未成年人,民警立即联系到驾驶另一车辆紧随其后的吴父来到执法站。
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严厉批评教育了吴父和吴某,给予吴某罚款1500元的处罚,由其合法监护人代为缴纳。
编辑:唐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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