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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保安被精神分裂症同事杀害 家属获32万元赔偿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谢涛 2019-02-27 07:30:58
[摘要]保安小袁在工作期间遭遇不幸,被同事小周持刀杀害。经公安侦查、司法鉴定以及法院判决,小周患有精神分裂,作案时处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保安小袁在工作期间遭遇不幸,被同事小周持刀杀害。经公安侦查、司法鉴定以及法院判决,小周患有精神分裂,作案时处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2018年10月26日,华商报A04版对这一事进行了报道。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经调解小袁的家人获得小周家人7万元民事赔偿,此外小袁所在单位陕西安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也给家属赔偿了25万元。

2018年3月28日凌晨2时许,位于西安市东新街的中国银行大楼门口的保安亭内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案件。在该案的案卷中记载,案发时小袁正在保安亭内值班,被嫌疑人小周持刀刺杀。“小周和我孩子是同事,当时小周已下班,我孩子正在值班。两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矛盾。”小袁的父亲昨日向华商报记者诉说着,“无论是公安侦破,还是司法鉴定以及最终法院判决,均认为小周是精神分裂发作将我孩子杀害。”

孩子死在工作岗位上,小袁的父亲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经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小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伤。

“小袁虽然是在这栋大楼从事安保工作但不是我们的员工,整栋大楼的安保由陕西安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只是日常工作管理。”昨日,东新街中国银行大楼新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负责人说,“在小袁出事后,物业公司也积极协调受害者家和安保公司处理此事。”

陕西安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负责人称,确实未为公司管理的安保人员购买社保。“工伤保险这边是给员工购买的商业险,但小袁工作的中国银行大楼项目由于公司和物业方还在谈合同,暂未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该负责人称。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说,工伤赔付是用人方的法定责任,即便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也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近日,新城区法院对小袁家人要求小周家人进行民事赔偿一案进行了审理。“我们了解到,小周的家庭条件也十分贫苦,考虑到不再给双方家庭造成更大的伤害,以及让小袁家人能够顺利拿到赔偿,最后经过调解小周家人一次性赔偿小袁家人7万元人民币。”法官王洋说,“法院考虑到双方家庭经济困难,对诉讼费进行了减免。”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小袁的父亲处了解到,经过华商报报道后,陕西安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也对小袁的家庭进行了工伤赔偿。 华商报记者 谢涛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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