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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罚3000扣12分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9-03-12 07:05:04
[摘要]应急车道是专门给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使用的,素有“生命通道”之称。

  应急车道是专门给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使用的,素有“生命通道”之称。然而现在每到节假日,高速公路拥堵时,部分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行为依然时常出现。怎样让高速出行更加顺畅、安全,遏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在两会上,来自江苏的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力度的议案。

  可能很多人都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过有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因此给应急救援带来的阻碍也屡见报端。2月23日,淄博青银高速临淄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四人被卡车内,此时高速上应急车道被车辆占用了,医生不得不负重15公斤奔跑1.3公里救人。更有甚者,根据媒体报道,深圳一车主曾在7个月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23次。

  根据相关交通法规,目前对于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的处罚为罚款200元、记6分。

  记者看到,这份代表们联名的议案中提出,由于目前的处罚明显偏轻,没有起到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以至于此类行为频发。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处以罚款3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建议对累计三次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在罚款、计分的同时,增加拘留15天的处罚。代表们呼吁,让出生命通道刻不容缓,希望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尽快加大处罚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据《新华日报》

  >>观点

  有律师认为可参照醉驾入刑

  有律师认为理、法依据不足

  “扣12分太轻了,应该判刑加罚款加终身禁驾!”

  “堵车的时候,应急车道应该允许通过。交通规则不应该以罚为主,应该多加教育宣传,以理服人。”

  昨日,针对江苏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这一议案,网友大多持拥护态度,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进行了法律解析。

  打击侥幸心理

  抓到一次不给后悔和改正机会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昨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这个建议非常好。这也符合当下的实际情况要求。占用应急通道的行为为何屡有发生,就是因为许多司机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偶尔占用一次不会被抓到,即便被抓到处罚也不会太重。而江苏30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名建议,就是从加大处罚力度出发,打击违法司机的侥幸心理,抓到一次不给他任何后悔和改正的机会。”

  曾杰表示,在交通管理实践中,对于这种偶发性的违法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大处罚力度。可以参照的例子就是对于酒驾醉驾行为的打击。自从醉驾入刑以后,酒后不开车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这是一个通过加大处罚手段,树立社会良好社会风气的典型示范。目前对于占用应急通道行为的处罚也就是罚款200元扣6分,这样的力度远远不够。特别是200元的经济处罚,已经严重与当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不相适应,数额太低。

  另外,对于占用应急通道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也应该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表面上是对相关不良行为的遏制,但实际上有利于树立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特别是帮助司机建立良好的驾驶习惯,从而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水平。好的习惯并不是自发而生的,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其背后有一套相对完整和与时俱进的监管制度。”曾杰表示,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对于一些情有可原或被错罚错判的占用行为,也应该建立完整的申诉渠道,维护司机合法的申诉权益。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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