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了李女士。“3月5日我在菜鸟驿站共取了4个包裹,其中三个都有取件码,另一个是朋友给我孩子买的订书机,就是周先生所说的装着别人口红的盒子,可那明明是订书机啊,我压根就没见过什么口红。”李女士说起来仍有些愤慨,“他说那个盒子装的是一根口红,让我赔,要是说装着一根金条,我也要赔吗?”记者提出那个盒子是否保存着,李女士表示早就扔掉了,至于订书机,李女士称,“那是孩子的东西,放在哪儿了我也不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盒子的主人张女士。“那根口红是寄给朋友的生日礼物,300元买的,3月5日让我妈妈帮忙去菜鸟驿站寄快递,好几天过去了物流信息一直没有更新,询问菜鸟驿站的工作人员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张女士说,“我看了监控视频,想不明白都是同一个小区的业主,真的不至于闹成这样。”
今天下午,周先生告诉记者,已经报警处理,在警方的协调下,李女士已将300元转给了他。“为了避免麻烦,我认了,替他付了300元,但我装在书包的是绝对是我的东西。”李女士说。华商报记者 王娜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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