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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拟从6月起分区域禁止使用装载机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西安新闻 西安晚报 作者:高乐 2019-04-13 08:16:36
[摘要]依据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现状,参照北京、南京、天津和佛山的做法,采用排气烟度限值进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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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信息您需要了解

  ■具备治理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变身”

  对于被禁止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该怎么办呢?记者了解到,一方面,具备治理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以通过更换发动机或加装污染控制装置的方式进行达标治理;另一方面,可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更新为新能源或符合排放限值要求的机械。据了解,多个国产和合资品牌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均有以旧换新政策。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没有淘汰补贴政策

  截至目前,除农用机械外,国家尚未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报废规定,也没有鼓励和支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的具体政策,国内其他城市均未出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补贴的具体细则。且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价格区间大、残值高,产权不明晰等原因,发放补贴的精准性难以保障,执行难度大,目前暂不具备淘汰补贴条件。

  ■发现超标排放机械依然偷偷使用罚款五千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根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反条例规定,租赁或者外借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超标或者经维修后仍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三种方式

  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为了让《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更加科学完善,我市将广泛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至5月1日。

  如果您有宝贵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电话:81581957(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传真:81585381

  邮箱:hbb9074@163.com

  本组文/记者 高乐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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