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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免费停车时代将“终结” 10月1日起或将收取公共停车费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6-26 07:20:26 编辑:张佳萌 作者:唐保虎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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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向社会发布《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渭南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于10月1日对渭南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收费采取计时收费方式。征求意见6月15日已截止。

  意见稿规定:对不同区域根据供需状况实施差异化收费

  意见稿指出,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类区,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的可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当实行低收费。

  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对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可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

  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殡仪馆等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泊位)停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据了解,2011年11月22日,为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渭南市政府印发《渭南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占道管理办法》,规定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时段为冬季每日8时-20时,春夏秋季每日8时-22时,有效期5年。同年,渭南市物价局对渭南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占道收费进行批复,收费标准为摩托车每辆每次1元,小型汽车每辆每次3元,大型汽车每辆每次5元。2016年到期后,渭南市城区不再对机动车临时停车占道收费。从2016年至今,除部分商场外,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一直免收费。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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