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停后车及左侧车道车辆,开车门下车
“路怒症”
陕A709HM
车主:崔*洲
“危险点”分析:
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损害人身财产安全;易导致驾驶人心理疾病,催生犯罪,对社会公共安全存潜在危险。
可能会面临这些处罚:
1、“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属于触犯了“危险驾驶罪”。
天窗晒娃+玩手机
陕A3C66V
车主:刘*洋
“危险点”分析:
(1)小孩:在没有安全带保护且身体已离开座位的情况下,很有可能被甩出车外;有硬物飞来、高空悬物时,容易被砸到;万一车辆熄火天窗自动闭合或无意间碰到天窗闭合开关,极易夹伤孩子。
(2)驾驶员:研究表明,车速为60km/h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开50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至少需20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证记2分并处罚款200元。
看了这些危险的驾驶行为,屏幕前的您是不是也心惊胆战?西安交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注意安全驾驶,尤其是高速公路,一定要有高度的安全驾驶意识,避免不幸的发生。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