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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怀孕小产休病产假 被单位调岗“降薪”延发工资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7-24 11:25:29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赵瑞利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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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月补发1440元病假工资

员工认为工资明细有意拆分“基本工资”

5月9日凌晨,怀孕将近5个月的何女士出现出血状况,孩子没保住,当天就做了小产手术。当月,公司没有按时发放4月份的工资。

随后,何女士将此事反映至劳动监察部门。5月30日,公司绩效管理人员郝女士同何女士的丈夫马先生一同前往监察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时,郝女士又称,公司多扣的社保是提前预扣的3个月的个人部分金额,因为当时预计何女士需要持续休病假。4月份工资之所以没发,是因为她没有出勤,请假考勤延后导致公司不知情,愿意按照规定补足。经咨询监察部门,病假期间工资不能低于双方约定工资金额的70%,也不能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的80%,西安市5月1日之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合同中并未约定基本工资,郝女士称公司基本工资为1200元,所以应补金额为1344元。

调解现场,马先生对于这一数额并不认可,双方并未达成一致。马先生表示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后再做决定,暂不接受工资发放。

随后经过咨询律师,何女士于7月14日向公司寄送了《要求纠正违法用工行为通知书》,要求公司恢复岗位及薪资待遇并足额支付病假工资、补发克扣工资。7月19日,何女士收到公司三笔转款,每笔为1440元钱,刚好是目前西安最低工资1800元的80%。

对于公司补发的数额何女士并不认可,她的工资明细里除了提成奖金以外,基本工资、岗位绩效、技术奖金等每月基本是固定的,且和销售额都不挂钩,她觉得这才应该是实际的基本工资,而非字面意义上的基本工资,公司有意拆分基本工资是在规避责任。

公司:只是名义上岗位调整 都是按照病假工资发放

据了解,与何女士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为重庆卡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山西基点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西安注册的西安格罗姆商贸有限公司又是重庆卡美商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处理此事的郝女士为总公司山西基点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绩效管理人员。7月23日,郝女士表示,公司社保属于异地代缴,由西安本地的社保公司代为缴纳员工社保,只是提前扣除了何女士缴纳的个人部分,截止目前一直在正常缴纳。

对于调岗降薪、拖欠工资一事,郝女士表示,公司和何女士签的劳工合同是“珠宝顾问”职位,而且合同里明确规定,如果有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何女士怀孕以后到3月份请假,身体状况已经不足以支撑岗位需要。作为经营企业的管理岗位不能整天工作懒散,而且何女士后期长期请假,岗位需要合适的人来支撑。事实上,也只是名义上进行了岗位调整,工资并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调岗降薪。因为不管什么岗位,都是按照病假工资来发放的。按照国家规定,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工资没有按时发放是因为何女士的请假存在滞后情况,后来和其丈夫调解协商,但是对方不接受调解,要求停发,说是协调好了再发,所以搁置了。

对此何女士并不认可,她称,小产之前的病假每次都是附病假条走流程按时请假的,只有5月9日小产后,此前病假于5月19日到期,何女士就于5月20日继续提交了小产42天的产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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