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22时50分许,旬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底庙中队民警在张洪镇街道路段开展夜查整治时,发现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突然放慢速度,驶入离检查点不远的一个小巷,形迹可疑,执勤民警见状立即驱车上前查看,发现嫌疑车辆就停在巷子路边,驾驶室车门为打开状态,驾驶员已不在驾驶室,当民警询问驾驶员的去向时,车上三人都声称驾驶员跑了,可民警发现,前方根本无路可去,驾驶员不可能凭空消失,民警断定这三人之一必是该车驾驶人。
由于他们都不愿交代实情,民警遂将其暂时控制,做进一步调查,通过调查询问,调取附近监控录像,最终确定三人之中的一田姓男子为该车驾驶员,经对田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7.2mg/100ml,达到酒后驾车标准,民警遂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调查处理。
后经核查发现,违法当事人田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田某的行为属于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面对事实证据,田某也承认,自己为了躲避处罚,心存侥幸,趁机从驾驶室挪到了后排,可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违法当事人田某将面临25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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