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省公安厅副厅长,在网络上与女性受害人以“男女朋友”交往,骗取受害人钱财达50万。近日,未央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假称公职人员与受害人交往骗取受害人钱财的案件。
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某社交平台认识了家住未央区的小玲(化名),杨某先是自称在陕西省某机关工作,后又调职至陕西省公安厅任副厅长。在与小玲接触的过程中,杨某一直穿着警服,虽然警服上未佩戴任何警衔、警号等,但是小玲信以为真,从没有怀疑过杨某的真实身份。同年4月底,两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经公安机关侦查,在交往期间,杨某以给家人看病、购买古董文物等为由,从小玲手中骗取钱款50万余元。杨某将骗来的赃款用于还贷款、交房租、吃喝、旅游等。在与小玲交往的过程中,杨某还于2018年8月与其现任妻子登记结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身份骗取被害人小玲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近日,未央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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