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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中介公司被收购 租客租期内被要求搬离且无赔偿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田睿 2019-11-07 19:06:11
[摘要]中介公司被收购 租客租期内被要求搬离且无赔偿 租期未到突然被要求搬离,原因是房屋中介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且只退剩余房租和...

律师:中介不得擅自进入租客房间 且需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认为,张女士与西安宝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对房屋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和居住权,中介公司进入张女士住宅必须经过张女士同意,且不得以查水表为由擅自进入张女士房间。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多次未经张女士同意进入其住宅,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中介公司被收购后,谁来承担违约责任?韩朝泽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介公司不能以其与第三方的收购协议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中介公司以被第三方收购为由提前中止合同,应当以支付违约金等形式向张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华商报记者 田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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