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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污水处理厂打开溢流口19次 最长溢流排放污水达72小时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19-12-06 21:27:46
[摘要]201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铜川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12月6日向铜川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201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铜川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12月6日向铜川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100件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

  督察认为,铜川市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部署,持续推进,对标任务,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铜川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坚持立行立改,认真查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截至2019年9月8日,督察组交办的100件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共责令整改32家,立案查处11家。

  七一路街道办等位列倒数第一

  但在年度考核时仍被评为优秀档次

  铜川市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铜川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但铜川市在2019年重新核定市级33个部门职能职责时,未将市科技局、司法局等6个部门相关生态环保职责纳入相应的职能范围。

  王益区2017年度生态环保考核7个镇办中,七一路街道办等位列倒数第一,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仍被评定为优秀档次;印台区2018年度生态环保考核9个乡镇中,金锁关镇位列倒数第一,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仍被评定为优秀档次,没有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雨污分流不彻底 导致生活污水有直排现象

  二是重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2017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铜川市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一直靠后,地表水和重要考核断面水质难以稳定达标”。截至督察进驻时,漆、沮两河排污口未全部并入市政管网,老城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生活污水仍未全收集,有直排现象。

  铜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铜川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问题整改力度不大、办法不多。2018年以来,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共计打开溢流口19次,最长溢流排放污水时间达72小时,严重影响漆水河水质。

  铜川市2019年锅炉拆改任务为101台,截至2019年7月底仅拆改完成31台,工作严重滞后。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要求,关中地区现有燃气锅炉均应于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低氮改造,截至2019年8月,铜川市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仅完成18.6%,距全年目标任务尚有较大缺口。

  铜川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率87.5%

  位列全省倒数第三

  三是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耀州区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的耀州区红旗水泥厂矿山分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项目,至督察时还未启动;王益区生态破坏面积达28.8公顷的佛爷沟采石场,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15公顷治理任务,但治理任务无明显进展。铜川市超卓矿山采石有限公司、弘鑫钙业有限公司、玉华料石有限公司、铜远工贸有限公司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均未按整改目标要求推进落实。

  陕煤铜川矿业公司玉华煤矿柴家沟井,2018年9月20日被省自然资源厅注销采矿许可证,但一直未完成采矿停产、矿井封闭等有关矿权退出工作;铜川新区石仁村垃圾填埋场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长期混合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铜川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率87.5%,位列全省倒数第三。宜君县西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尚有170余亩耕地未彻底退出,一级保护区右岸隔离安全网未建设,穿越一、二级保护区的G65包茂高速未按规范要求建设路面污水导流设施和事故应急设施。

  新《办法》未颁布 河道监管工作成空档

  四是部分问题整改不严不实。2017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铜川市应于2014年前建成的新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仍未动工”,至督察“回头看”依然未建成。董家河工业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不到位,雨污混流,并通过污水管网直接排入新耀污水处理厂,加大了该厂运行压力,导致长期溢流直排。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未建污水处理厂,园区企业产生的污水仍由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017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宜君县垃圾填埋场问题,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完成整改;新耀垃圾填埋场虽然通过整改恢复并启动了渗滤液处理系统,但运行管理仍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填埋场内积水严重;新耀、北市区、宜君县等三个垃圾填埋场虽实施了地下水水质定期监测,但相关职能部门及运营单位均未就水质指标超标问题作出相应处置。

  2017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铜川市河道管理办法》于2015年10月已经废止,但新《办法》至督察时未颁布,河道监管工作形成空档”问题,截至督察“回头看”,相关河道管理办法仍未出台,河道管理责任未能在制度层面予以夯实。

  无烟煤场经营长达10年以上

  仍未纳入重点监管

  专项督察发现,铜川市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

  燃煤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违法储存、销售煤炭点排查取缔不够彻底,私设煤炭销售点、流动售煤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燃煤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全市列入重点监管的民用煤炭经销企业仅7家,铜川新区红彤彤无烟煤场经营长达10年以上,截至2018年底仍未纳入重点监管。

  煤炭削减未完成目标任务。2018年,铜川市完成煤炭削减量为36.99万吨,仅完成年度削减任务量的57.4%。实施农村煤改电(气)煤炭削减工作不实。经查,2018年铜川市完成煤改电(气)36237户,按每户2吨核算煤炭削减7.25万吨,但督察组对已实施煤改电(气)的王益区黄堡镇屽村、王益街道办灰堆坡村1355户的33户煤改电(气)使用情况抽查发现,煤改气的普及率较低,统计的全市煤炭削减量存在较大水分。

  截至2019年7月底

  11家汽修企业VOCs治理仍未通过验收

  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铜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力,现场抽查17个建筑工地,有13个不同程度存在围挡不严、覆盖不全、进出车辆冲洗设施不正常运行或位置设置不当等问题。此外,建筑工地在线监测监控联网未按要求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汽修行业VOCs治理不到位。应于2018年完成的11家汽修企业VOCs治理,截至2019年7月底仍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抽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排气筒高度不足、室外调漆喷漆作业、运行维护记录缺失、错时生产期间违规喷漆作业等问题。

  专项督察指出问题未得到全面整改。印台区对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指出的问题重视不足,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力度不够,空气质量指标反弹较大。有关资料显示,2019年1-8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7.0%。

  督察要求:

  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

  督察强调,铜川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铜川市委、市政府处理。

  杨长亚指出,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铜川市环保工作的积极进展,又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就抓好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客观准确、直指病灶,为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开出了一份及时、权威的“诊断书”。对于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铜川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号认领,并将拿出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坚决全面整改落实,扎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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