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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责任?西安2岁幼童在幼儿园下巴受伤缝20多针 后续还得进行美容治疗

要闻 华商网 作者:花生 2019-12-07 06:45:00
[摘要]奶奶带着两岁的孙子去幼儿园参加公开活动,结果小朋友在玩耍期间摔到了下巴,后被送往医院缝合了20多针。

小南的小巴受伤后缝了20多针(家长供图)

  华商网讯  奶奶带着两岁的孙子去幼儿园参加公开活动,结果小朋友玩耍时摔伤下巴,在医院缝合了20多针。这是近日发生在西安市长安区的惊险一幕,事发后关于责任该如何划分,幼儿园和家长至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家长:幼儿园面对幼儿受伤为何不出手相救?

  孩子刚两岁一个月,住在长安区智慧城的田先生一家便开始关注幼儿园信息。家门口就有一所幼儿园,奶奶带着孙子小南(化名)趁着幼儿园举办亲子活动顺道去考察考察,没想到发生了孩子受伤的事。近日,田先生通过华商论坛讲述了事发经过。

  11月16日,奶奶带着小南在智慧新城三期行知幼儿园参加公开活动。一个不小心,小南在玩滑滑梯时摔伤,伤及下巴、深入口腔,当场血流不止。

  看到小南受伤,有好心家长问幼儿园老师要来了创可贴,但仍没止住血。“由于伤口过大,创可贴根本掩盖不住。”田先生说,当时有人好意指导止血,有人善意询问了解孩子伤势,唯独没看到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身影。

  60岁的奶奶看到小南伤情严重连忙致电小南爸爸,随后跑了三家医院、两次转院,四个多小时后孩子才得到了有效就医,下巴处缝合了两层共20余针。救治过程中,小南一度哭晕。而此时,他的衣物已沾满了凝结的血。

  “任何一名有良知的人看到都会去帮助老人,可是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面对幼儿受伤,面对60岁老人的无助却能袖手旁观。”田先生坦言,在小南受伤这件事上,家长也有看管失职过错,但参加幼儿园活动时在园区内发生意外,作为幼儿单位,难道就不能做到及时救治?

  对于小南的伤势,后期可能需要美容治疗,家长希望幼儿园能承担这笔费用。

韦曲街道办事处联合韦曲中心校有关同志,对该园举办者进行了约谈。

  幼儿园:我们也是做教育的,不做违背良心的事

  孩子受伤,家长心疼不已。那么,幼儿园在整个施救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参与?事情已过去20天,说起当天情况,幼儿园闫老师说历历在目。

  11月16日,行知幼儿园邀请了18组家庭来园内参加亲子体验宣传活动,小南和奶奶不在受邀之列。不过,奶奶和小南出现在活动现场,也就一起参加了活动。

  “老师们都在忙,有家长来给老师要创可贴,我们就给了。”闫老师称,事发在当天活动结束之后,当老师们闻声赶过去看到小南时,孩子伤口已被贴上了创可贴。因伤口已处理,且奶奶也准备带着孩子离开,除了看到孩子脸上、袖口上有部分血迹外,没有其他大碍,老师们以为事情已经处理完了。

  孩子离开后,老师们也不放心,还到滑滑梯孩子磕碰的地方查看,没有看到血迹。从别的家长口中得知,小南从幼儿园离开后还在小区里玩耍。随后,老师通过监控印证了那位家长“小南在小区里玩”的说法,于是认为小南的伤并无大碍,但没想到发生了后面的事。在监控里,老师还看到,小南发生意外时,奶奶距离较远,没有做好保护。

  “我们也是做教育的,不会做违背良心的事。”幼儿园闫老师称,知道情况后,园方尝试和家长沟通,但家长因事情发生一直情绪不好,沟通效果不佳。

  对于家长提到的赔款诉求,园方称,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承担部分治疗费用,但家长提出的赔偿要求无法满足。理由是,园方在公开区域张贴了请家长看护好孩子的提示,且小南和奶奶也不在活动邀请范围内,加之家长没有尽到保护责任,因此认为园方是无过错方。

韦曲街道办事处联合多部门对幼儿意外磕伤事件进行了调解。

  教育局:已进行调解未达成和解

  家长和幼儿园各执一词,责任该如何划分?华商网就此事致函长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

  教育局经实地查看并与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核实,确认田先生反映的韦曲街道智慧新城三期“行知幼儿园”是一所未经审批的无证幼儿园。

  按照职能分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无证办学机构的调查摸底和联合执法行动,督促无证办学机构举办者落实各种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依法取缔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办学条件的无证办学机构;教育局负责指导各街道中心学校做好被取缔办学机构学生的分流工作。

  接到华商网友反映情况后,教育局立即安排专人沟通、对接韦曲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此次事件的调查、处理、调解工作。

  11月21日,韦曲街道办事处联合韦曲中心校有关同志,对该园举办者进行了约谈。同时,韦曲街道办事处向行知幼儿园下发了《停办通知书》,要求该园在未获审批前,不能进行相关宣传、招生、教学等活动。

  随后,韦曲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教育局,韦曲街道中心校,组织幼儿家长、幼儿园举办者对该园无证办学行为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幼儿意外磕伤事件进行了调解。期间,双方对幼儿磕伤事件本身无异议,但因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分歧过大,未达成和解。最后,双方一致同意就赔偿争议问题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律师:园方应承担部分责任 建议法律诉讼

  街办和教育局的协调并没有让事情妥善解决,那什么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呢?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赵小东律师认为,按照目前掌握的信息,学校算是无过错方,但按照无过错方原则,事情发生在园区内,园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其他家长给老师要到的那个创可贴,其实也可以算是救助的一部分。对于双方赔偿金额问题分歧过大的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这样也最公平。


来源:华商网

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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