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西安网警日常工作期间发现,有网民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公然发布辱警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调查,该辱警言论发布者为宋某。该宋对其因不满违停被贴罚单,通过个人微博公然发布辱警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公安莲湖分局依法对宋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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