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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中竟储存了6瓶液化气 阎良多部门联手除隐患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葛兰 2020-01-21 08:11:08
[摘要]1月19日,公安阎良分局关山派出所联合阎良区安监局、关山镇政府,对辖区内非法存储销售液化气的私人小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液化气供应点4处,查扣6瓶液化气。

  1月19日,公安阎良分局关山派出所联合阎良区安监局、关山镇政府,对辖区内非法存储销售液化气的私人小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液化气供应点4处,查扣6瓶液化气。

  “有市民发现,邻居家就是液化气供应点,而且有几处是无证经营,存在安全隐患。”得到消息后,公安阎良分局关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检查发现,辖区只有康桥村供应点有手续,其余3处均属无证经营,甚至有家供应点设在居民家中。

  昨天,三秦都市报记者从公安阎良分局了解到,辖区派出所联合阎良区安监局、关山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关山镇南冯村村民利用居民用房存放液化石油气瓶,进行了联合查处。该储存点为居民区,环境复杂,缺少必要的安全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销售瓶装燃气的站点,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与居民住宅及周围建筑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国家规定。

  液化气站与居民住宅的安全距离,与其总容积和单罐容积相关,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5米。《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还规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或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涉及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随后,工作人员立即约谈当事人,依法将存放在民房内的6瓶液化气予以查扣,并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书,告知负责人停止在该点的非法储存行为。同时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关山派出所将强化检查,有效排除辖区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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