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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榆林四、五、六年级4月20日开学 一、二、三年级23日开学

榆林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0-04-13 15:35:22
[摘要]全市小学四、五、六年级4月20日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4月23日开学。

  4月13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陕教明电〔2020〕2号)要求,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就全市小学各年级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小学四、五、六年级4月20日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4月23日开学。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园),正式开学前,小学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各县市区、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榆林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有关要求,迅速通知全体师生员工按照开学复工复课时间安排,在保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返市返校返岗复课准备,返市师生员工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尽最大努力防控风险。

  三、各学校要按照开学复课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登记与风险评估、校园消毒、师生上下学安全、师生入校体温检测、教育教学组织、课外活动安排、就餐就寝组织、应急处置、校园封闭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复课安全有序。

  四、各学校(幼儿园)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五、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开学复课工作检查,切实做到开学复课检查全覆盖,及时妥善解决各学校开学复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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