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京昆高速陕西西安段,西安交警高速大队民警巡查发现一辆载有34名乘客的客运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没有报警却在紧急停车带内修车,致使人员在高速路上滞留将近2个小时,民警迅速联系救援车辆,通过警车压道警示将故障客车拖移至就近收费站外,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期间,民警不断安抚乘客情绪,普及高速公路安全常识,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并批评驾驶员“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
民警将34名乘客安全护送至就近收费站后,客运车辆所属公司从西安另派车辆,将所有乘客安全转运。由于驾驶员白某刚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未设置警告标志,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0条,对其处罚200元记3分。8月3日,西安高速交警向故障客运车辆陕F30901所属单位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发送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客运企业进行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在高速公路上再度发生。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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