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殴打虐待强迫卖淫 宝鸡市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8-07 10:38:34
[摘要]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师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华商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师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该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是宝鸡市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一审判处刑罚最重的案件。

\

  经查,2014年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纠集被告人师某某、谢某某等人,以和被害人谈恋爱为名,多次将多名被害人诱骗至苏州,采取暴力殴打、虐待的方式强迫被害人卖淫为其挣钱、供其挥霍。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在苏州、西安、宝鸡等地有组织地实施了强奸、强迫卖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成员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恶势力 犯罪 判决

上一篇:西安长安区有人将货车改装成“移动加油站” 警方依法没收非法汽油3.11吨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