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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基层工会将获10万元经费补助!陕西省总工会出台新办法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20-10-29 19:02:33
[摘要]日前,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陕西省总工会研究出台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乡)工会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为了推动工会改革创新举措在基层落地见效,夯实工会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体系、优化运行机制、激发基层活力,充分发挥街道(镇乡)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日前,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陕西省总工会研究出台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乡)工会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包括总则、基本职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建星级街道(镇乡)工会和附则,共6章33条。

  如何加强街道(镇乡)工会组织建设?《实施办法》第三章从“健全工会组织、领导机构的设置、配齐工会干部、保障工作经费、推进联合基层工会建设、严格财务监管”六个方面工作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规范了街道(镇乡)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尤其是明确了每个街道(镇乡)工会至少配备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工2000人以上的,每增加3000人可增配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各市(区)总工会按照《陕西省街道(镇乡)、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补助及管理办法(试行)》比例配套安排每个街道(镇乡)工会经费补助资金,每年不低于5000元,从源头解决了街道(镇乡)工会缺人缺钱的现实问题。

  《实施办法》第三章规定,推进联合基层工会建设。街道(镇乡)下辖的小型、分散的单位可以组建联合基层工会。联合基层工会所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0家(含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或会员不超过500人。所属单位的工会经费严格按照《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有条件的街道(镇乡)工会对所属联合基层工会每个每年补贴工作经费不低于1000元。

  为了让街道(镇乡)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省总工会将在街道(镇乡)工会开展星级创建活动,以星级创建活动为牵引,全面提升全省街道(镇乡)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第五章规定,要把街道(镇乡)工会“创星晋档”活动与评选表彰各层级职工之家紧密结合,并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被认定为“陕西省三星街道(镇乡)工会”的单位,省总工会给予经费补助5000元;被确认为“陕西省四星街道(镇乡)工会”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10000元;被命名为“陕西省五星街道(镇乡)工会”的单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用以激发全省街道(镇乡)工会参与创建星级工会的热情。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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